1992年,美国议会允许指定的区域中心向多个外国投资人募集EB-5资金,并将其投资到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从而增强了EB-5项目的经济影响力。 如今,超过95%的EB-5资金均通过区域中心募集并投资。

优势美国纽约区域中心在2013年3月11日获联邦批准设立,并于2014年12月23日获得补正批准。

了解更多

优势美国加利福尼亚区域中心在2014年5月27日获联邦批准设立。
加利福尼亚区域中心

了解更多

优势美国夏威夷区域中心在2015年5月28日获得联邦批准设立。
优势美国夏威夷区域中心

了解更多

优势美国南加州区域中心于2016年7月15日获得联邦批准设立。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