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cky Song

上周我们分析了新议案中关于投资额度的变化,今天让我们来看看新议案对目标就业区域的规定有何改变。关于目标就业区域改变的内容散落在新议案的数个位置,下面我们将摘抄几段关键内容进行分析。

议案原文翻译

“(VII) 如果是对目标就业区进行的资本投资,还要有关于预期就业创造的可信经济分析,关于预期就业创造有可能发生在——

“(aa) 如果目标就业区位于一个联合统计区或大都市统计区内,则为该联合统计区或大都市统计区内;或

“(bb) 如果目标就业区位于(aa)目所描述的区域之外,则为该目标就业区内的任意一个郡及与目标就业区相邻的各郡。

以上议案英文原文位置:第12页第3行至第20行。

“(vi) 目标就业区内的商业计划的批准。——在指定的目标就业区进行资本投资,应至少有50%的预期就业创造在(F)项(i)目(VII)子目规定的区域内产生,以满足(A)项(ii)目的就业创造的要求。如果在该区域产生的预期就业创造低于50%,外国企业家收到的该资本投资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总数应被限制为这样一个数量,使得其满足50%的就业创造需求在(i)目(VII)子目规定的区域内产生。

以上议案英文原文位置:第15页第21行至第16页第11行。

“第4节 EB-5签证改革。

(a) 目标就业区。——

(1) 总述。——《移民与国籍法案》203节(b)小节(5)条(B)款(8U.S.C. 1153(b)(5)(B))修订为以下内容:

“(B) 为目标就业区保留的签证。——

“(i)总述。——根据本款规定,每一财政年度应为向(A)项所描述的新商业企业投资的合格移民保留不少于5000个签证,该企业——

“(I) 正将其资本投入到目标就业区;及

“(II) 将在该目标就业区创造就业机会。

“(ii) 高失业区认定期限。——如果某一高失业区被认定为目标就业区,该认定应从根据(F)款规定提交的申请获得批准之日起或外国人的投资不受(F)款的要求约束时起,两年内有效。如果该区域继续满足高失业区的定义,该认定可以再延续2年时间。

如果企业家在该目标就业区的认定有效期内,已经进行了要求数额的投资,则在认定有效期结束时,不应再要求其增加投资数额。”。

以上议案英文原文位置:第56页第21行至第57页第18行。

“(iv) 高失业区。—— 术语‘高失业区’意为这样一个区域,即根据最近的有效普查数据,由失业率至少是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一个普查区组成。

“(v) 农村地区。——术语‘农村地区’意为不包含在大都市统计区,也不包含在任何人口为2万或以上(基于最近的美国10年普查数据)的城市或城镇的外边界内的地区。

“(vi) 目标就业区。——

“(I)总述。——术语‘目标就业区’意为高失业区、农村地区或在任何已关闭的军事设施地理区域内(在提交(F)项规定的申请之前的20年内,基于国防部基地调整与关闭委员的建议)。

“(II) 适格。——是否可以被认定为目标就业区应由国土安全部部长决定,他不应受到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或非政府实体的决定影响。”。

(2) 规则制定。——国土安全部部长,经与国防部部长磋商,应发布适当的规章,以解释《移民与国籍法案》第203(b)(5)(D)(vi)中目标就业区修改后的定义,即(1)款附加的内容。

以上议案英文原文位置:第62页第6行至第63页第21行。

AAEB5解读:我们上一期关于投资额度的解读(回复“投资额度“查看)提到新议案通过后目标就业区域(TEA)项目投资额最低为8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域投资额最低为120万美元,所以TEA的划定就变得尤为重要。而到现在为止,几乎所有的区域中心项目均位于TEA,即使在最繁华的地段和最富裕的地区,也可以将其申请为TEA而将投资额限定在现有的50万美元。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现行的法律对TEA的定义除了农村地区以外,还包括失业率大于或等于全国平均水平150%的区域(即高出50%),也就是上面翻译所称的”高失业区“。而这里对于定义中的“区域”的范围并未进一步限定,并允许州政府指定机构指定其所辖区内的地理或行政区域为TEA。因此区域中心可以申请将一个包含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更大的区域划定为TEA,如此,即使项目位于里面的经济较发达地区,仍然可以满足位于TEA的低投资额的条件。比如,假设美国平均失业率是10%,那TEA要求的失业率就是15%。现在项目所在的区域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失业率只有8%;然而如果把周围12个区域都算进去的话,整个大区的失业率达到了16%。那么,区域中心就可以把区域划大,把整个大区申请取得TEA,而项目就位于TEA范围内了。

而新议案除保留农村地区的定义外,在添加军事封闭区的同时,将非农村区域的TEA定义修改为失业率大于或等于平均水平150%的单一人口普查区。“单一人口普查区”通常是最小的行政单位,如一个城市(美国城市”city”的概念并不一定比“郡”或“镇”高而包含不同的郡,仅仅是与其他行政单位人口多少有别)、一个镇等。总的来说即是不能把几个小的行政单位合在一起计算,从而使得经济发达地区很难满足新的TEA的定义。同时,新议案取消了州政府对TEA的认定资格,而仅允许国土安全局对其进行认定。将TEA决定资格从州政府收回到联邦国土安全局则剥夺了各州自己决定是否配合支持投资移民的能力:一些州比较开放,鼓励使用外国资本来发展州内的公共或者私人的地产开发(投资移民大多数是地产项目),因此在TEA的申请流程和区划的限制上都比较利于EB-5项目;一些州则相对保守。

然而,就在这个重大改变让中国投资人惶恐之时,美国EB-5业内人士却并不太担心,并认为这可能是议案中最受争议的一部分。既然现在大多数的区域中心项目均位于经济发达地区,那么反对此条通过的游说力度可想而知。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除此之外,议案还将目标就业区域投资项目的就业创造限定为50%需产生在目标就业区域内,对TEA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定。由于这与就业创造有关,我们将在下一期“新议案解读系列之就业创造”详细分析,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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